現代家電企業聘請品牌代言人已經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聘請品牌代言人已經成為一種為企業廣為接受的品牌傳播手段,近幾年來,國內家電業也掀起一股品牌代言人熱潮。美的選擇韓國女星全智賢、創維簽約女子十二樂坊、華凌選擇香港Twins組合,LG空調選擇金喜善、超人選擇胡軍、帥康選擇楊麗萍、康佳選擇張曼玉、東菱選擇徐靜,億家能選擇陶虹,皇明選擇楊揚……,品牌代言人與企業越來越強烈的相互影響力,使企業愈來愈熱衷于聘請品牌形象代言人,希望借助品牌代言人的力量來帶動企業市場競爭力的提升,將品牌代言人的實力、影響力的大小直接轉嫁到企業身上。
目前國內只要擁有一定實力和優勢的廠家,都會選擇一些社會大眾明星作為品牌的代言人。各家電廠商、經銷商都想利用代言人傳播品牌的企業形象,從而實現以小博大的目的,同時也是為了給品牌貼金。企業所倚重的代言人的知名度究竟能對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帶來多大的提升?代言人真正的意義和價值又在哪里?這些問題的答案好壞取決于一開始的代言人選擇,也就是說選擇的形象代言人是否合適就決定了后來代言的結果。沒有良好的開端不可能有美好的未來。
那么什么是選擇代言人的開始?我想就是明確自己想要什么、自己能否承受,這就是選擇工作的開始。
選擇代言人需要考量的因素有很多,如:男星、女星;代言人的知名度、風格;代言人的口碑、年齡;代言人的知名區域、領域;企業的規模、產品;市場規模、區域;品牌定位和知名度;企業廣告投入規模;品牌的目標對象和產品消費對象。這么多的因素可以排列組合許許多多的方案,經常讓企業無從選擇,這人行,那個也好,另外一個也不錯,最后往往可能還是憑決策者的主觀喜好決定,不可能產生一個讓消費者喜愛的形象代言人而提升品牌現象和產品的暢銷。部分企業過多強調什么企業的風格和代言人的人格一致啊等等理論原則,缺乏考量企業實際的情況,理論的選擇方式大多是策劃人的自我感覺和說詞,特別是對發展中的中小企業和品牌而言,是不利于選擇到合適的代言人選。我認為選擇代言人一定要認識到不同的品牌階段應該有不同選擇原則和對象,明確了這點就方便的進行合理和諧的配對,去成就企業以小博大的目的,提升品牌的影響。合適的就是對的,目標消費者喜歡的就是好的!
用“神”方式解讀這個問題,選擇企業形象代言人最重要的原則是明確企業發展的階段、品牌目標以及能夠承受的費用,找到合適、合理、合拍的品牌形象代言人。